山西盂县矿难33名遇难者的家属获赔66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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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9: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12月16日电(陈忠华、聂焱)记者16日下午从山西盂县人民政府获悉,“12·9”矿难善后工作基本结束,33名遇难矿工的家属获赔660万元。 山西省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一项新规定,因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赔偿金标准不得低于20万元。盂县“12·9”矿难善后赔偿就按此标准进行,每名遇难矿工的家属获赔20万元,由煤矿所属的阳泉市盂县南娄镇工业集团出资赔付。
12月9日下午4点20分左右,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娄镇工业集团下属的大贤煤矿三坑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71人作业,其中38人先后升井,33名矿工遇难。发生事故的煤矿四证齐全,年生产能力约15万吨左右。 另据了解,在事故中受轻伤的12名矿工已于16日出院,6名伤员将于近日出院,而伤势较重的另外6名矿工还需继续治疗,但目前均已脱离危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