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车冒充的士被封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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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1:42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一波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一波)所有社区服务车辆必须在本月20日以前停止经营,否则将被重罚。昨天,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公布《关于取缔经营性社区服务车的通告》,自称“社区服务”的车辆将被“封杀”。
通告称,所有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社区服务”单位,应立即停止经营行为。逾期拒不改正者,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予以处罚。 市运管局透露,根据相关法规,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但最近本市出现了自称为“社区服务”的车辆。他们自备顶灯,模仿出租汽车的外部装饰,擅自从事出租汽车业务,严重扰乱了出租汽车营运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