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矿难死亡赔偿金最低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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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3:00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山西省政府日前出台一项政策,规定因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赔偿金不得低于20万元,以引导煤矿矿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同时,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乡镇煤矿,将被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由政府收回采矿权重新公开拍卖。长期以来,山西省煤矿事故死亡人员的赔偿金一般都在3万元到8万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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