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可直接在烟台申办个体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7:18 水母网 | ||||||||
水母网12月17日讯(记者刘海玲)从明年1月1日起,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直接在我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而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每户只需交纳20元登记费即可,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获悉的。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张波局长表示,目前他们正在组织学习《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开通了“港澳居民申办个体户绿色通道”。据介绍
按照规定,港澳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业(不含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得超过8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张波局长认为,港澳居民进入我市干个体,可提高我市服务业的水平,对繁荣烟台经济将起到积极作用,但同时对本地个体户也带来了挑战。责任编辑:王家荣(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