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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富豪”征婚诈骗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8:14 天津日报

  已婚男子编造虚假信息在婚介所大肆骗财骗色胡然吉学刚

  本报讯(记者胡然通讯员吉学刚)“男,未婚,月薪过万元,个人拥有十几部汽车,经营汽车租赁业务”。已婚男青年刘某编造了上述虚假信息后,在婚介所大肆骗财骗色,众多年轻无知的女性受愚弄纷纷上当。刘某则在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的同时,仅4个月就骗得近20万元巨款。前天,和平区法院以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两项罪名,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
年,并处罚金8万元。

  号称“年轻富豪”的刘某不过是本市一曾因盗窃罪被判刑、30岁的无业青年。经查,去年10月至今年2月间,刘某以上述谎言,在本市某婚姻介绍所内登出征婚启事,先后结识被害人孙某等6人。刘某装扮成大款,带受害女青年出入高档酒店,花钱为其购买金银首饰、家用电器,骗取对方的好感和信任,然后借机以帮对方购买股票、汽车为名,骗取现金10余万元。同时,他还许以高额租金,骗受害女青年何某将花8万元买的汽车出租给他,然后他倒手以7万余元的低价卖出。后经被害人报案,今年3月,刘某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刘某拒不认罪,称自己并没说过上述谎言,这些话都是婚介所工作人员夸大编造,自己并不知情。他与上述女青年只存在债务纠纷而已,并不构成犯罪。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人拒不认罪,但证据确实充分,并且相互能够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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