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设犯罪线索举报中心 举报A级逃犯可领2万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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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8:39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陈佳嘉通讯员秦付林)“你好,这里是柳州市犯罪线索举报中心,有事请说……”昨日,柳州市犯罪线索举报中心启用,公民提供和举报有效犯罪线索,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 《柳州市公民举报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规定,柳州市公安局设立的犯罪线索举报中心,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负责公民举报犯罪线索的受理、查证、奖励等有关工作。举报
《办法》还规定,举报一般刑事案件线索,奖励200-1000元;举报危害较大并在本市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案件线索,奖励1000-5000元;举报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线索,奖励5000-10000元;提供公安部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A级,奖励10000-20000元;B级,奖励5000-10000元;提供自治区公安厅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甲级奖励3000-5000元;乙级奖励1000-3000元;提供市公安局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奖励500-1000元;对提供和举报属于社会危害程度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或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以及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奖励金额可不受以上数额的限制,按随案公布的数额奖励。 举报人在接到举报中心的奖励通知或公安机关发布的奖励公告后,可到举报中心或到银行领取奖金。 作者:陈佳嘉 秦付林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