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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高海公路建设突出八个环保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8:56 云网

  云网12月17日消息东临滇池,西靠西山风景区的高海公路是昆明正在建设的连接滇南、滇西南的重要通道之一。各项工程设计必须服从和执行《滇池保护条例》,做到设计有利于滇池保护。公路指挥部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高海公路建设,他们突出了环境保护的8个重点,真正做到环保公路护滇池。

  据悉,昆明市已将《滇池保护条例》作为高海公路规划设计的重要依据,明确要求在
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到保护滇池、保护西山、保证质量,并把高海公路以东至滇池水面之间的用地确定为滇池湿地保护带。同时,以高海公路的建设为契机,促进滇池西岸截污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大对滇池的保护。在2000年11月3日,在昆明市政府办公厅上报云南省交通厅《对高海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函》中记者看到,高海公路对滇池生态的保护尤为重要,在道路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清污分流的问题,特别注意环境保护和工程景观的协调。

  经过多次的实地调查和专家论证后,2003年2月28日云南省环保局正式批复《高海公路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同意该项目建设,并在滇池西岸截污工程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前提下,指出了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8个重点:即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标准及地质环境灾害评估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工程及生物防治措施。严禁施工废弃物倒入滇池,严禁在西山面山采石及购买石料。按《报告书》确定的石料供应点,取土场及弃土场位置拟定施工方案。若以上场地位置有变更,应报昆明市环保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公路沿线不设沥青拌和站;部分路段采用架桥穿越的方式建设,可减少占用滇池水体保护区面积。

  施工结束后,应将此路段桥下土地有计划地恢复为滇池保护的生态建设;严格控制施工场地面积和位置设置;施工临时占地应报经滇池管理局批准;所有施工临时占地待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要求恢复;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需处理达标后外排;施工期生活垃圾必须集中后送昆明市垃圾处理场,不得随意填埋;路面排水不能直排滇池;在排放河沟前应设置沉砂井等处理设施。道路服务区的废水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公路沿线噪声敏感点较多,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报告书》提出的措施,与受影响对象按有关规定统一意见后组织实施。隔声降噪措施的建设应注意与景观相协调;公路边坡绿化、观光带绿化、大桥美化、水保工程的生物防治措施等是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建设和景观建设相统一的重要内容。要求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公路沿线的生态建设,绿化、美化工作委托专业队伍精心设计,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组织实施;所有居民拆迁点必须安置在公路西侧,拆迁居民安置点的环保要求请昆明市环保局审定;工程建设指挥部应设置专职的环保监管人员,并将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进一步细化,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与工程监理中。(来源:云南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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