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最低计税价格下调 今年12月27日开始执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8:57 胶东在线 | ||||||||
从今年12月27日开始,您在购买汽车时就要按照新的最低计税价格来缴纳车购税了。记者昨天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车辆的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本次调整涉及车型众多。记者从调整后的新价格目录上看到,宝来1.8T的最低计税价格调整到14.2万元;天津一汽的威姿CA7106的最低计税价格调整到6.4万元;宝马BMW4.8is的最低计税价格为96.4万;标致206CC的最低计税价格调整至25.6万元;吉利美日MR6370AI的最低计税价格为3.3万元;奇瑞sQR7080的最低计税价格调整至3.4万元;广州本田
计算遵循“从高”的原则。如果一辆车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0万元,若成交价低于10万元,则按10万计税;若成交价高于10万元,则按成交价计税。(记者贺文华)责任编辑:韩延吉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