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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9:08 千华网-鞍山日报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伏怡)昨日,记者从全市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鞍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本)已正式公布,该方案从食品分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条件、食品质量安全的等级及标准、等级监管进行了细化分工。这一办法出台后,质监部门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并挂牌明示。

  按照国家标准,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共分28类,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及其制
品、肉加工品、蛋制品、水产加工品、糖、加工糖、糖果、蜜饯果脯、糕点、饼干、方便主食品、乳制品(高危产品)、消毒液体奶(高危产品)、酸奶、乳饮料(高危产品)、代乳品、罐头、调味品、加工盐、其他加工食品、酒类(高危产品)、非酒精饮料(高危产品)、冷冻饮品、茶叶、咖啡、可可,其他饮料。

  任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都必须在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产品、人员、检验、包装及标识、贮运、质量管理等各个方面符合产品质量所必备的条件,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共分6级进行监管。按照等级高低,日常监管的频次也呈逐级增多的趋势,D级和高危食品生产企业被确定为监管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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