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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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0:29 陕西日报 | ||||||||
12月16日上午9时许,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大剧院里,30位农村老人肩披绶带、胸佩红花走上主席台,副省长潘连生等省市领导为他们颁发了600元奖励扶助金。这一幕发生在全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动员会暨奖励扶助金首发式上。 从上世纪70年代初我省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全省少生人口1190多万。由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许多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生产生活方面还存在具体的困难和问
据初步测算,目前,安康市和岐山县共有应奖励扶助对象14118人,约需奖励资金424万元,试点所需资金列财政预算,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其中省级承担80%,市县各承担10%。 对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由本人申请,经村级、乡镇人民政府、县(区)计生局三级审核确认,报市、省人口计生部门备案,并实施三榜公示的形式接受各方面监督。奖励扶助金由财政部门委托农村信用社以直通车的方式直接划转个人账户,每年6月、12月各发放一次。从2005年起,我省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潘连生在讲话中说,这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实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从社会制约向利益导向、从单纯依靠思想工作向解决实际困难的两个重大转变,对于逐步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消除农村贫困人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记者 袁治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