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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峡不应成为“下水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0:51 中国三峡工程报

  新三峡不应成为“下水道”坚持原则: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不能变清漂埋单:筹资应逐步走向市场化多元化

  今年秋汛,洪峰夹带的漂浮物蜂拥三峡坝前。在进行大清漂的同时,围绕三峡治污清漂的议论又多起来。有报道认为“三峡水库治污清漂问题得不到解决,主要是没有解决源头问题”。有报道说“是三峡蓄水让江水流速变缓、而使各种漂浮物大面积聚集”。也有报道
认为“建立良好的运营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只有稳定、长期的资金保障,清漂工作才能顺利进行”。长江清漂应坚持什么原则?清漂应走一条什么道路?本文从数字说起。

  (一)秋汛例证:强降雨及川江洪峰令漂浮物聚集库区

  截至10月24日的统计,2004年三峡总公司在三峡大坝前已清走漂浮物近20万吨。为了确保发电机正常运转,每年汛期三峡的清漂之战已经不可避免。

  2004年9月初,今夏最大峰值每秒60500立方米的洪水通过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同这场洪水一块涌向坝前的还有4万多立方米漂浮物。这场1998年以来最大洪水的到来,给平静的三峡水库带来了麻烦。三峡大坝在忙于拦洪错峰的同时,另一支队伍也在三峡水库里不停地奔忙。在长江上游和三峡坝前,都在打捞川江洪峰裹挟之下涌进三峡水库的大量漂浮物。

  三峡水库的漂浮物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如塑料、泡沫及各种用品。一类为树木和农作物秸杆,如树枝、稻草、秸杆等。还有一类是灾害类漂浮物,如人畜尸体、木料、失控航标、船舶等。在长江主汛期,特别是流域内发生大暴雨或山洪爆发时,以上三类漂浮物被冲进水库,使水库漂浮物大增。

  三峡大坝蓄水前,每逢长江汛期,漂浮物也会因洪峰而聚集。此前葛洲坝电站所做统计便是佐证。据统计,葛洲坝电站运行20多年来,长江干流一般年份漂浮物来量为10至20万立方米之间。三峡大坝出现在葛洲坝电站上游之后,一直没有变化,即使开县小江流域发生200年一遇大洪水的2004年,长江通过三峡大坝的漂浮物来量约20万立方米,在前述来量数值之间。只不过有水库后,水流速降低使漂浮物停留时间较以前变长了。这是中国三峡总公司枢纽管理部主任冯正鹏接受数家媒体采访时的认真对答。

  葛洲坝电站运行20多年来,一直深受上游水面漂浮物的危害。三峡水库蓄水前,遇到暴雨时剧增,葛洲坝坝前漂浮物来量最高记录为一天两万立方米。非汛期时漂浮物较少,主要是白色污染物。2004年10月,一些媒体频繁炒作三峡漂浮物问题;负责的央视二台经济半小时栏目于11月初闻讯而来,因为是汛后,三峡库区当时就是见不到漂浮物!于是,原定报道方案及主题也临时做了调整、改变。

  正如专家所言,漂浮物数量的多少与降雨强度、历时长短及时空分布关系密切。一年的库区打捞实践说明:是产生地面径流的降雨使河流漂浮物增多,降雨强度越大,历时越长,产生的漂浮物就越多。由此可见:某些媒体所下的“三峡水库二期工程蓄水后使长江水流速度减缓,各种漂浮物大面积聚集”的结论站不住脚。

  (二)坚守原则:“谁污染谁治理”

  三峡库区分布着县级以上城市20多个,居住着城乡人口3000多万。由于受地域条件的制约和生活习惯的影响,三峡区域的沿江城市的生活垃圾自古以来都是沿江堆放。每年洪汛时节,很多垃圾就难免被冲入长江,清漂的面积以及打捞难度都因洪峰随之增大。仅仅是平常的白色垃圾对机组运转还不构成威胁,但洪峰裹来的漂浮物往往3类俱有,就会堵塞拦污栅网格。如果因此导致三峡机组停机,损害绝不限于三峡电站。

  按照国家总体规划,三峡库区最终将建设近200个垃圾处理场,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未来的“清漂”工作压力。但受建设进度的影响,以及环保设施因资金欠缺一时难配套,垃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由于没有相应的垃圾处理站点,降大雨时垃圾难免顺流入库。

  目前,长江干线已成立船舶垃圾接收单位33家,拥有船舶垃圾接收船22艘。其中,三峡库区有船舶垃圾接收单位8家,船舶垃圾接收船6艘。然而,客船纷纷抵制接收船的收费,使垃圾转运上岸变得复杂。由于缴费增加开支,客船不肯交转船上垃圾,所以白色污染有增无减。

  我国环境保护政策中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规定了污染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沿海地区在治理污染的实践中,又将它调整为“谁污染、谁付费”。后者较前者而言,显然更强调了污染者的经济责任。三峡库区的治污清漂费用,同理应由污染者掏钱埋单。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蒲海清近日指出,三峡工程已经进入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的新阶段。建设三峡水库周边绿化带、美化绿化库区成为保障三峡水库生态安全和水质安全的重要措施。

  在“保护长江万里行”活动11月结束时举行的研讨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此次活动组委会名誉主任李贵鲜指出,保护长江一靠教育,二靠法制,三靠科技,四靠投入。“保护长江要做好三条:提高沿江城市居民、企业、政府保护长江的意识;把城市污水管道建设好并真正运转起来;管好城市的垃圾,尤其是做好城郊接合部的垃圾收集和处理工作。”在立法方面,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陈明剑建议,应尽快制定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法。

  应该说,在立法未果之前,无论清漂治污的难度多大,以往我们所坚持的原则不能动摇。必须要坚持国家确立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唯此才有利于促使有关方面环保意识的加强,环保意识加强方有可能减少垃圾投量。此外,在长江沿岸广泛开展一个保护母亲河的志愿者活动,每年汛期组织志愿者广泛参与也十分必要。让大家都来关心母亲河,共同保护好母亲河!

  其实在此稿审定过程中,由5部委发起的保护之举已见端倪——

  2004年11月30日上午,共青团中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水利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在北京召开“美化新三峡,保护母亲河”协调会,会议提出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和普通民众对三峡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维护的三峡水库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据了解,该活动有关方面还将组织拍摄电视专题片,聘请社会知名人士担当爱心大使,招聘保护母亲河宣传员与监测员,同时还将面向海内外筹集资金和培植纪念林等。

  (三)三峡清漂 谁来埋单?

  长江流域只占中国国土面积的五分之一,却形成了中国最大的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全流域集中了中国三分之一的人口,创造了三分之一的国内生产总值,是世界上可开发规模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流域经济带,对于支撑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但长江流域长期面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湖泊萎缩与水环境恶化等一系列系生态与环境问题,影响着未来可持续发展。对三峡库区而言,治污清漂就是为了维护长江沿岸的可持续发展。

  漂浮物大面积聚集必须清除,清除打捞都得花钱。而资金匮乏是目前三峡库区清漂工作所面临的难题之一。三峡库区的“清漂”工作,究竟应该由谁来埋单?三峡库区的“清漂”工作,应该全部由国家投入吗?全部由国家投入,这显然与谁污染谁治理的国家环保方针相抵触。在《三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三峡库区库岸绿化带规划》中,所有生态建设项目的投入基本是靠国家投入资金(总投资已达到300亿元),难道治污清漂的运行还要靠政府拨款?

  把这个包袱扔给发电单位,不合情理。三峡工程在发电过程中不污染一方水,它花钱治污清漂更违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况且,面对库区400平方公里水面的漂浮物,仅靠三峡工程业主的力量不行。然而,为了确保发电机进水口的拦污栅不被堵死,为了能在安全状况下尽量多发电,三峡建管单位2年来在坝前投入的清漂投资已经达到1300万元。还有,目前三峡电站的发电收入,其增值税部分,83.64%返给了重庆,剩下的给了湖北;每一度电的销售收入里,有4.5厘给重庆和湖北,还有0.5厘也通过国家设立的库区后扶持基金转移支付给了库区,而转移支付的这笔资金,就是用来“支持库区社会经济发展,加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的”。

  目前,长江流域缺乏从国家整体利益角度出发对全流域进行自然保护的总体战略与规划,各个部门之间也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为此,专家建议成立“长江环境论坛”或相应组织,吸引政府高层、社会公众的关注,提高公众以及国内外各界保护长江的意识,在更大更广的范围内,调动各方参与合作,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源投向长江的自然保护;建立各利益相关方的信息共享平台与资源共享、知识共享机制,在政府与非政府、国内与国际援助等各类项目之间建立密切的合作机制,开展更为有效的项目合作,使长江母亲河得到有步骤的系统保护。

  谈到行动,广东环保立法的做法可借鉴。此前,广东省工业生产和群众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急剧增加,给环境保护带来巨大的压力。2003年全省固体废物产生总量达4957万吨。与此同时,广东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水平相对落后,固体废物处理的专业化、集约化和社会化程度低,现有的处理处置设施、处理能力和实际需求之间的缺口严重,而且很多达不到“无害化”标准,带来的环境污染、二次污染严重。

  为了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固体废物的防治就要达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广东从2004年5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半年多的实践证明,方向对,成效也大,条例实施收到了预期效果。

  从5月1日起,生产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再也不能把这些“垃圾”一扔了之——因为《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原则。

  三峡水环境的治理预计今后需投入数百亿元。笔者认为,长江治污,完全可以借鉴广东的做法--向市场要潜力,要瞄准市场化作文章。除了国家财政相应在前期适当加大投入外,要在运营机制上统筹对策。筹资渠道,也应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之路,包括征收污水处理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采取BOT模式等等。考虑到政府资源的承受能力和有效利用,也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做法,今后在三峡库区环保问题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要邀请专家参与,在集思广益中探求开辟更加广阔的融资空间。

  有专家建议,库区上游的“清漂”经费应按不同渠道予以保障:水面“清漂”运行经费从三峡水库维护基金列支,漂浮物的岸边接收、转运和处置费用应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和地方政府财政列支,“清漂”和岸边接收设施建设费用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统筹安排并加紧实施,或启动国家专项计划加以解决。

  当然,走市场化之路,关键还是在清漂中要首先建立循环经济的思想。对漂浮物做综合无害化处理,不让其在岸上处理中产生二次污染,应该是现阶段处理漂浮物的最高境界。作为上岸的清漂成果,不再简单地焚烧或掩埋;要分类,要利用,要变废为宝,变支出为收益,变不肯干为情愿干。不仅仅是搞垃圾发电,国外许多循环经济思路,及其可持续发展的做法,都可以借鉴。当然,我们更希冀在借鉴中有所创新,有所前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环保工程之路。

  撰稿人:杨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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