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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确保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1:22 金羊网-新快报

  昨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肖扬要求提高依法保障人权水平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昨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刑事审判内在规律的研究,既增强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又提高依法保障人权的水平,切实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问题的发生。“要切实通过司法活动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肖扬说。

  人民法院改革不能急于求成肖扬还明确表示,必须始终坚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但人民法院的改革既要有紧迫感,又不能急于求成,超越我国社会政治现实。他强调,继续深化人民法院改革,就是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加强监督制约,依法独立审判,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让当事人无论输赢都心服口服肖扬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原则,但也绝不能因注重调解而违背公开审判的原则,要坚决防止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他说,法官审理案件不但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无论输赢都心服口服。

  严惩不法国家工作人员肖扬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重点打击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领域的严重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经济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利用国有企业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肖扬强调,“尤其要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背后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徇私舞弊等犯罪活动。”

  跨地区案可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肖扬指出,人民法院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还要通过对大量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坚决贯彻民事主体平等原则,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司法环境。对于跨地区的民事案件,可以采取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法律措施,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法院将长期坚持严打方针“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滋生和诱发犯罪的因素大量增加的客观形势,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长期坚持严打方针。”肖扬说,“多年来的经验表明,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遏制犯罪急剧上升的有效措施。”

  要特别加强监督“一把手”肖扬强调,要不断加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靠廉洁勤政的班子带出一流过硬的队伍。(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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