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流浪两年喜迎回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1:22 金羊网-新快报
  越秀区法院信访部门热心帮助困难群众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高原)冯先生承租的房子被某房地产公司拆迁,苦苦等来的回迁房却是没灯、没门、没玻璃窗的毛坯房,根本不能住人。冯先生因家庭困难无力装修,整整流浪了两年。最近,经过越秀区法院信访部门的努力,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解决了冯先生的困难,再过几天,冯先生就能住上舒适的新房了。

  昨日,记者见到了正忙着装修房子的冯先生。肢体残疾的冯先生以前在越秀区红印印章厂打杂工,2002年下岗,老婆是农村户口,也没有工作,孩子已经10岁,却因家里没钱至今没有上学。1997年,一家房地产公司对冯先生所承租居住的房屋进行拆迁。2001年,冯先生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约定房地产公司以毛坯房的形式将回迁房交给冯先生使用。2002年的10月,冯先生领到了回迁房的钥匙,可是,苦苦等来的房子根本没法住。冯先生又因为家境困难,无力装修。老婆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回了乡下。冯先生认为毛坯房不具备基本生活条件,无法正常使用,遂向越秀区法院起诉,但由于在回迁合同上已经明确房地产公司以毛坯房的形式交付,法院驳回了冯先生的诉讼请求,冯先生上诉至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冯先生从今年9月开始到越秀区法院上访,区法院信访工作人员多次与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就完善冯先生回迁房的生活设施等问题进行磋商。最终达成一致,由冯某某的亲戚提供地砖,开发商提供水泥、沙等材料,物管公司实施施工,多方合力顺利解决了冯先生住房困难。鉴于冯先生的实际困难,越秀区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免除了冯先生的一审受理费。

  据越秀区法院主管信访工作的立案庭缪副庭长介绍,2004年1月-11月,越秀区法院接待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共26件,息访22件。
流浪两年喜迎回迁(图)
  残疾人冯先生在越秀区法院的帮助下,不日将可住进装修好的回迁房。新快报记者 陈昆仑/摄

  (侯颖/编制)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