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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解员明年进驻派出所 民间纠纷将有专人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4:47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周明杰)今后,如果您跟家人拌了几句嘴,只要您愿意,也可以去找驻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员调解了。今天上午,北京市司法局、公安局在西城公安分局召开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推广会,这种在西城试点1年的治安纠纷和民间纠纷联合接待的联动方式有望于明年初在城八区全面推广。市委常委、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在会上表示,公安机关一定要从没有赋予法律权力的领域中撤出来,逐步减少民警的非警务活动。

  由于“有困难找民警”的观念深入人心,公安机关每年都要接待、受理大量的矛盾纠纷,其中,对大部分民间纠纷,公安机关并没有实质的管辖权,在调解时缺乏法律支持和效力。严格地讲,民间纠纷的调解限于民事,治安案件的调解则划归行政,如果都集中到派出所找民警调解,则难以避免逾越权限、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西城分局各派出所去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6392起,而本应该负责调解民间纠纷的街道级人民调解组织一共受理了148件纠纷,而实际上,与民警的调解相比,只有人民调解形成的协议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受法律保护。

  这么大的反差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老百姓发生纠纷后首先想到派出所,这不仅弱化了民警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业务工作,也弱化了更具有法律权力的司法所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去年11月起,西城公安分局和西城区政法委联合推出了公安机关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新机制,在各派出所设立接待室,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有较强法律综合素质和社会阅历的调解员进驻派出所,与民警共同负责接待室日常的接待、咨询、分流、调节工作。联合接待室就像医院“分诊台”,接到报案后,民警先期出现场、作材料,再由值班所长把关,属于治安案件的有民警处理,属于民事纠纷的报案则交给驻所调解员。今年1至10月,仅通过110就接报纠纷类警情16557件,转给驻所调解员处理。

  西城区司法局刘明局长说,实行联动机制,既节省了大量警力,也避免了“把群众往外推”的互相推委、扯皮等现象。同时,公安和司法在工作中形成了相互间有效的执法监督,这也规范了民警的具体执法行为,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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