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开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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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4:48 拉萨晚报 | ||||||||
执行兑现410万案款 本报讯(记者 陈永富)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大会,对涉及到的7起拖欠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材料款涉案标的达410万余元的案款进行当场兑现执行。这在拉萨中院的历史上还是首次。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德吉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以来,执行庭共清理了1986年以来旧存案件98件,执行新收案件78件,标的金额达2.32亿余元,执行结案率达81%。此次执行的尼木县水利局诉高某刑事纠纷等7起案件,涉案标的达410万余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格宪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拉萨中院选择在年终岁末之际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大会,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好我市在三大节日到来前的安定团结,为明年的执行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真正从实际行动上体现法律的权威。格宪华表示,拉萨中院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法院“执行难”的工作力度;同时,法院还将对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院裁判文书、且无视国家法律的当事人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在案款执行现场看到,拉萨中院还特地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法院廉政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他们对拉萨中院在“执行难”方面迈出的可喜一步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