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高坪原交通局长买官未果换来7年半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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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6:32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12月17日电(卜兵、张伟)原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交通局局长蔡学胜本想花钱买个更实惠的官,却买来了7年零6个月徒刑。作为原南充市高坪区委书记杨毓培卖官案的第一个受审的行贿者,蔡学胜近日被西充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 今年40岁的蔡学胜,原系高坪区交通局局长,受原南充市高坪区委书记杨毓培卖官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蔡学胜在2003年期间,利用担任高坪区交通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还查明,其在2002年8月至2003年期间,为了自己在官场上得到提升和回高坪区机关工作,先后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1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