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进行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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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1:17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 都怡文) 昨天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南京市政府将通过新一轮的组建、更名和调整,成立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新部门,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总数为42个。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
1.组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不再保留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市经济委员会等部门承担的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市财政局仍承担的部分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及管理等职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市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拟订和工资总额管理职能及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划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局级特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撤销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 2.组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完善区域经济调节体系,把发展和改革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区域经济调节的有效性,将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改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能并入市发改委,撤销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3.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增加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将市卫生局承担的保健品审核职能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组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5.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快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京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家宝昨天指出,改革坚持四大原则:上下基本对应。市政府机构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基本对应;因地制宜。结合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从实际出发,调整和优化组织机构;权责一致。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为主的原则,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各部门的事权和职责分工;依法行政。理顺职能分工,努力实现政府职能、机构、编制的法定化。 “要把转变政府职能落到实处,着力解决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市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陈家宝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始终是机构改革的核心,他强调要确保职能划转过程中不影响正常工作,“特别是面临‘两节’,市场监管任务很重,食品、保健品的市场监督和管理不能放松!” 据悉,这次改革不新增人员编制,新设机构所需的人员编制从现有行政编制总数内调剂解决。同时各区县也已经在抓紧推进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