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抢杀案成严打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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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2:39 重庆晚报 | ||||||||
新华社17日电 发生在校园、幼儿园等公共场所的抢劫、杀人等案件,成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关注的重点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对全国法院2005年工作重点提出要求。他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严打方针,要把盗窃、抢夺、抢劫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校园、幼儿园等公共场所的抢劫、杀人等案件的审判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群众
曹建明说,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坚决依法严惩暴力恐怖、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涉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对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要加强司法应对,充分行使管辖权,坚决予以打击。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