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农业税因灾减免3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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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2:57 新京报 | ||||||||
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助一半,2005年春节前落实 本报讯 (记者申剑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测定,今年全国农业税因灾核减30亿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助一半;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的补助比例分别为60%、50%和40%左右。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各地上报的灾害数据,及民政部、水利部提供的有关数据分析测定,今年全国因灾核减农业税任务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应认真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确保减免政策在2005年春节前及时落实到受灾农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受灾农民的切身利益。今年我国部分地区免征农业税,大部分地区降低农业税税率,农业税任务比往年有明显减少,农民负担也得到进一步减轻,但是对受灾地区仍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未免征农业税省份(地区)的受灾农户,要继续按照“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原则,以降低税率后的依率计征税额为基础,予以减免。 据悉,截至今年10月26日,各地已将受灾情况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拟定了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