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女童索要6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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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5:38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宝鸡讯(记者 刘安)一对20岁出头的男女为了实现早日发财的愿望,选择了绑架勒索的犯罪手段,他们年轻的生命估计会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在铁窗中度过了。 12月15日中午12时许,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一姓李的男子称其7岁的女儿被人绑架,对方打来电话索要赎金68万元。为确保被绑架女童的安全,警方安排李某通过电话与犯罪嫌疑人就赎金数目等问题进行周旋,同时通过各种侦查手段寻找犯罪嫌疑
经查,嫌疑人寇伟(男,23岁,礼泉县人)与卢娜(女,21岁,杨凌人)在兴平相识并成为恋人。一次交谈时,两人觉得做什么生意挣钱都慢,想找条捷径发财。卢娜想起自己在杨凌打工时,公司里有个相识的女同事(被绑架女童的母亲)家里很有钱,有个小女儿在宝鸡上学,就与寇伟策划了这起绑架案。两人于12月初来到宝鸡,经多日跟踪盯梢,于12月15日上午7时40分在学校门口将女童骗走,然后将女童带至兴平藏在他们租住的房屋内。寇伟在咸阳、西安等地通过电话向女童家人勒索钱财,但机关算尽的他们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