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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成员谁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6:0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外来流动人口是否也可以有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府不能将本该由自己承担的任务压给居委会。”在民政部17日举行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草案听证会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行政学院等院校的法律专家和北京市西城区、东城区的部分街道工作者以及居民代表热论这一修改稿草案。

  热点一:居委会成员应由谁说了算

  草案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居民委员会成员。

  专家声音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我曾接到四川群众的来信,反映当地街道不征求居民意见强行指定居委会成员,这种由政府来任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的做法是错误的。对于这种“少数人决定大多数人的事”的现象,我们必须要有法律予以明令禁止。

  热点二:居委会应力避行政化

  草案内容: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代表声音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干部符正成:这一条款应尽量具体化。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但目前居委会做了很多本该由政府承担的工作,成为了政府的嘴,行政的腿。法律应对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的内容和性质予以量化,避免居委会处于“政府不满意,群众不高兴”的两难境地。

  热点三:居委会成员领的是工资还是报酬?

  草案内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资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其额度随经济发展而增长。

  代表声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柏林社区居委会主任谢风华:众所周知,居委会成员工作量很大,经常加班,他们的收入应与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增长幅度相契合。建议改为参照国家公务员工资或物价指数按比例调整。

  专家声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潘小娟: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果工作人员变成拿工资、吃皇粮的职业化人员,就无法保证它的自治性。建议将“工资”改为“报酬”。同时,也要明确居委会协办的工作内容,不能出现政府提供了经费就可以为居委会下派任务的现象。

  “对于专家和居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考虑。暂时无法采纳的意见,我们也将记录下来并存档,供立法机关参阅。”汤晋苏说。民政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现有77431个社区居委会,近40万名社区居委会干部。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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