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不缴保险最高罚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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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7:57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为了促进劳动者就业,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日前,江苏省人大对《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了内容补充和修正,其中明文规定,员工上班第一天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且规定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工作不成功的,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服务费。 《条例》中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登记费、资料费或者变相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押金等;不得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