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男子自家院里种罂粟 5年种出6公斤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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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9:39 东北新闻网 | ||||||||
四平市梨树县四棵树乡农民张树森自1999年到2004年期间,连续多年在自家的院内种植罂粟及大烟瓜累计1000余株,共炼制成大烟膏6000余克。日前,张树森因涉嫌制造毒品罪,被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5元钱“毒种”长出6000克毒品
1999年春天,梨树县四棵树乡十二马架村六社农民张树森在集市上溜达时,无意中发现集市上有卖大烟(罂粟)葫芦头和大烟瓜子的,于是,他就花了2元钱买了两个大烟葫芦头,还花了3.5元钱买了7个大烟瓜子。张树森回到家后,便在自家后院的园子里开辟了一块地,然后把大烟葫芦头和大烟瓜子都种到了地里,当时种了有200多株。在当年阴历7月末,张树森把大烟(罂粟)用刀将其切碎放到锅里熬制成了膏状,并在锅内晾晒后装在塑料袋里。 此后五年内,每年在其成熟后,便用铁锅熬制成大烟膏,共炼制成大烟膏6000余克,并准备出售。 糊弄自家兄弟 称是特种窝瓜 张树森在种植大烟时,其兄弟张树林曾问他种的是什么,张树森谎称种的是特殊品种的窝瓜。2004年5月25日,张树森的朋友王某到其家中,两人聊天时,张树森对王某称,他有大烟膏,看能不能帮忙卖了,价钱为每市斤1500元到2000元。王某敷衍张树森说,会帮他联系的。随后王某向公安机关举报了张树森非法种植大烟和大烟瓜并提炼成膏。2004年6月10日,梨树县公安局将张树森刑事拘留。6月25日,张树森被正式逮捕。 知道产毒犯法 不知可判死刑 2004年10月20日,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当问到张树森是否知道非法种植大烟和大烟瓜以及提炼成膏是违法的,张树森表示知道。张树森表示知道种大烟是违法的,是要被判刑的,但是不知道会是这么重的罪,种的时候他只想到这个东西能卖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张树森家扣押罂粟126株、大烟瓜81株、大烟膏6公斤、罂粟葫芦头壳40个。同时,四平市刑警大队与禁毒大队在张树森家后园中,铲除大烟瓜秧81棵、罂粟秧120棵。 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张树森非法种植大烟瓜、罂粟,并熬制成大烟膏6公斤,并准备出卖,情节严重,数量巨大,犯制造毒品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张树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郭家豪)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