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振华车祸案一审宣判牛家倒赔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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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9:56 黑龙江日报 | ||||||||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备受媒体关注的牛振华醉酒撞车身亡索赔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货车司机刘某赔偿牛振华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车辆损失费、拖车费及停车费,共计41190.3元;牛振华家属赔偿刘某汽车修理费、停车及清场费、检测费、代查勘费、营运损失费、交通费、住宿费,共计44701.65元。驳回了牛振华家属其他诉讼请求及刘某其他反诉请求。
2004年5月1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外大街白石桥下,著名演员牛振华醉酒驾驶车与一辆重型箱式货车左后部接触,造成牛振华死亡,两车损坏。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