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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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06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6日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精神,讨论《黑龙江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省委副书记、省纪检委书记、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杨光洪要求全省各企事业单位全面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将权力运行置于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之下,有效地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据介绍,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黑龙江省企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对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方法和途径等进行了规范,为全省厂务公开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杨光洪强调,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国企改革紧密结合,对企业改制政策、改制方案、资产评估、债权债务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要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紧密结合,把涉及企业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物资采购供应、大额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改革旧的体制上,实行源头公开,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投资控制、工程款项支付等方面实行过程与结果公开;在采购渠道、任务质量标准、价格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公开,让职工全员参与。要与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提高职代会运行质量紧密结合,凡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都要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要与建立形成企业内部约束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监督和制约腐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