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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敛钱“黑洞”牡丹江股市大案侦破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15 黑龙江日报

  5年前,牡丹江市某区政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市证券营业部管理人员有重大经济犯罪行为。几年来,检察机关顶着重重压力多方调查,与高智商犯罪分子周旋寻找犯罪证据,终于将牡丹江市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林秀华与该营业部电脑工程师郑大勇抓捕归案。

  近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分别判处二人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利用高科技犯罪

  2003年12月11日起,一组便衣反贪检察官经常出入于牡丹江市证券交易管理场所。

  在初查前期的半个月里,检察官们虽然在直接证据上一无所获,但两名嫌疑人林秀华、郑大勇已浮出水面,可以确认两人已采取反侦查手段,把大量涉案的电脑资料删除了。

  检察官迅速调取了两名嫌疑人的资料:

  林秀华,女,1963年出生于牡丹江市一个干部家庭,高中毕业后即被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支行录用为国家干部。刚参加工作,她好学上进,团结同志,很快成为业务能手。此后,她进修了研究生,还加入了党组织。1997年3月,她担任市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

  郑大勇,男,1966年出生于一个武术世家,大学毕业后,自1997年以来一直担任市证券公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是全市证券业仅有的几位电脑专业高级技术人员。

  检察官还了解到一个重要情况:郑大勇作为电脑部负责人,拥有超级用户的权限,在本部网络上具有创建、删除等权限,也可以创建、删除用户。除林秀华外,他掌握密码,拥有对证券专用电脑至高无上的操作权。

  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初查,案情终于有了重大突破,检察官首先查清一笔郑大勇透支股民担保金80多万元的事实。同时,也查获了一些林秀华透支公款申购新股的确凿证据。

  2004年3月18日,牡市检察院反贪局对林秀华、郑大勇立案侦查,同时将二人刑事拘留。

  透支公款达千万

  由于计算机技术性强,市检察院专门聘请了证券专家作为专业顾问,并对专案组人员进行证券知识强化培训。检察官经分析,认为在嫌疑人林秀华拒不认罪,在作案证据被全部删除、销毁的情况下,惟一获取证据的出路就是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查询备份资料。

  在案件侦查中,专案组顶住了来自多方面的压力。一次,办案人员在省城取证,某金融证券部门以数据库保密为由,不予配合取证。为此,专案组请省检察院出面干预,最终将几个重要证据取回。

  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办案人员最终获取了林、郑二人透支股民保证金申购新股的全部电脑数据。

  据调查,林秀华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本单位电脑工程师郑大勇为其进行透支申购股票:1997年4月至12月间,先后17次在以其亲属名字开户的股票账户上透支申购新股,共透支股民保证金317万余元,并从中牟利29000余元。

  郑大勇帮助林秀华透支,一方面可以讨好领导,另一方面也可以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找个“保护伞”。正是有了这个“良好的环境”,郑大勇利用其掌握密码和享有超级用户权的职务便利,使用其亲属账户,大肆透支申购新股,在1997年4月至12月间,共计挪用公款1168.8万元,从中牟利60000余元。

  林、郑二人作案的手法非常隐蔽,在挪用公款申购新股后,无论中签与否,都在三天后将挪用款返回,再将电脑中的数据删除。

  2004年3月30日,市检察院决定对林秀华、郑大勇执行逮捕,将两人异地羁押于穆棱市某看守所。

  检察官“零口供”定案

  林秀华被逮捕后拒不认罪,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很大的难度。专案组停止审讯林秀华,将侦查重点转移到认罪态度好的郑大勇身上。

  在检察官的教育下,这位高智商的电脑工程师最终主动坦白。郑大勇的积极表现给检察机关突破林秀华“零口供”案提供了关键证据。

  在查证林秀华利用其亲属账户作案时,林矢口否认。检察人员按姓名调查了开立账户的林的每一个亲属,而这些亲属均证实直接或间接借给过林身份证,但从未用大笔资金去申购新股,也未拿到过中签款。

  针对林透支申购获利后提款环节,由于有的是林本人取款,有的是她利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让营业员代提,检察机关对每一张提款票据上的签字,一一作技术鉴定,查清了每一次的提款人。

  检察官们将侦查获取的一个个单一的证据串联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此为依据指控犯罪。

  证券机构急需加强监督机制

  今年7月13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分别对林秀华、郑大勇案进行开庭审理。法院最终认定林秀华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电脑工程师郑大勇构成挪用公款罪,因有检举立功表现,积极返还赃款,认罪态度较好,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判决下达后,林秀华不服,上诉至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近年来金融犯罪增多的趋势,律师姜启凡认为,对于羽翼尚未丰满的证券机构来说,急需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特别要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金融活动中各项业务工作,加强计算机应用的管理和控制,建立严格的金融证券秩序,用制度和法律防范金融犯罪。11月29日,深沪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最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提高了市场效率和透明度,这些举措都将使我国证券交易日趋规范化、法制化。(生活报)

  作者:中国慰安妇代表抗议东京高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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