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9恶男结成“轮奸团” 不到一年残害12名女青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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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16 江南晚报 | ||||||||
本报甘肃消息甘肃9名社会青年三五成群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胁迫或在酒中掺麻醉等手段,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对12名女青年进行了强奸和轮奸。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进行了终审裁决,依法判处9名恶少有期徒刑12年至死刑。 2001年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一名叫方方(化名)的女青年在平川宾馆啤酒城玩时,遇见了一位认识的女朋友正和4名男青年在一起喝酒,便被邀一起玩。方方后来被几人带到一
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很快将几名犯罪嫌疑人锁定,并将2名犯罪嫌疑人陈汉珀、杨映臣抓获。经审讯,警方惊奇的发现,这竟是一个由多人组成的强奸犯罪团伙。随后,警方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将张金龙、汪浩等7名涉案团伙成员先后抓获。经审讯,这个犯罪团伙的恶性着实令人发指,其成员全是无业人员。从2000年8月至2001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共同或单独将12名女青年强奸、轮奸,其中有多人是在校女学生。 日前,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牞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汉珀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金龙、汪浩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杨映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5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12年和13年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