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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慈善捐赠会露富 南京富豪多数舍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22 浙江在线

  占有社会财富80%的“富豪”们,对社会的慈善捐赠却远远不足20%!据中华慈善总会统计,所获捐赠的70%都是来自国外和中国港台地区,内地富豪的捐赠不到15%。

  而南京地区的富豪捐赠情况更是不容乐观,南京市慈善总会的统计显示,其所占比例不超过5%。是什么让众人眼中的富豪变得“小气”起来,是真的为富不仁,还是捐赠渠道不畅,抑或政策不到位?

  南京富人不爱捐赠

  记者从南京几家慈善机构了解到的数据,颇让人惊讶。

  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陈京萍遗憾地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慈善总会所接受的捐赠多来自于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各大院校的师生等,而南京的一些企业家、富豪们每年的捐赠少之又少,所占比例仅在3%至5%左右。“其实不仅是南京,整个国内这个比例都很低。”陈京萍说,中华慈善总会曾做过一项统计,该会所获捐赠的70%都来自国外和港台地区,内地富豪的捐赠不到15%,而在南京,这个比例更是低得可怜。

  南京市红十字会赈济部的王伟更是直言不讳,“基本上没有,连1%的比例都没有!”王伟笑言,他近期正有给部分企业家写信的打算,希望他们能把目光多投向慈善事业,并邀请他们担任红十字会的常务理事。因为,国外慈善机构的很多常务理事都是由一些有钱、有身份的人物来担任,这也能提升企业家们自身的形象。

  而在美国,每年通过捐赠而获得的慈善资金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以1992年为例,全美国当年的慈善捐款共达l243亿美元,其中来自个人的达992亿美元。而最富有的美国人中20%所捐赠的钱,占了全部慈善款的三分之二。这一对比充分地显示出内地富人离“慈善”还有不短的距离。

  南京社会福利院办公室的王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说,有部分企业前来捐赠,但比例很小,大概在20%至30%左右,而且大部分企业都只是捐赠物品,捐现金的几乎没有。

  儿童福利院接待办公室的王科长告诉记者,或许因为企业家更关注儿童,所以儿童福利院所受的捐赠中有70%以上的都来自企业,但多是一些合资企业,来自南京本地的民营企业还是比较少。甚至在江苏能上得富豪榜的企业连一个子都不愿多出。

  即便如此,企业自发捐赠的往往很少,大多是被“劝募”才来,为此,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时不时地主动与企业家们“交流”,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几乎异口同声地表示。

  捐赠就会“露富”?!

  在与企业家们的“交流”中,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基本了解到了企业家们无意捐赠的原因。

  慈善总会的陈京萍为记者分析了个中原因,颇具代表性。她说,很多企业家在捐赠方面有“心理压力”,给这个慈善机构捐了一笔,就怕其他的公益组织纷纷前来“劝募”。

  南京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私企老总感叹,“越捐越麻烦”。他说,别的不愿捐赠的企业老总会认为我是爱出风头,比我富的大有人在,我没必要当出头鸟。当然,他说他也不想节外生枝,扰乱了自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其实,“怕露富仅仅只是个借口,你有多少财产都是明摆在那里的。”陈京萍说。其实,企业家作为社会中拥有财富的“中坚力量”,更应将慈善事业纳入自己的生活当中来。

  富人的财富观

  程朝晖:认真缴税也是捐助

  南京朝晖美容集团总裁、素有南京“美女经济”领航人之称的程朝晖持有“取之有道,还之社会”的观点。

  程朝晖解释道,“我觉得向社会献爱心其实有很多种形式,捐款可能只是最直接的一种。”她认为,实际上如果一个企业家能做好自己的企业,认真合法地缴税、多提供就业岗位,也是对社会的一种帮助。如果每一个人和每一家企业都在努力地工作和经营,个人和企业就会都有所成功,也就可以多缴一些税收给国家,国家也就会逐渐富裕和强大起来。

  王勇:“财富属于社会”

  南京圣和药业董事长王勇是个富有而豁达的人。他说,如果仅仅为了钱,他现在哪怕坐在家里不干活,也几辈子用不完。

  他说,他的财富是社会给予的,真正的拥有者理应属于社会,他也正在用行动来实践着这样的诺言。例如,为了确保抗“非”药品的供应,他根据政府的要求,为南京储备了3000人至5000人的用药量;“非典”时期,他捐赠款物200多万元;为帮助苏北缺医少药的贫困地区,王勇通过省扶贫办无偿捐助了价值60多万元的药品。

  张朝阳:是否投身慈善是个人选择

  张朝阳觉得中国的富豪阶层还是应该得到公众的尊重,当然前提是合理合法。这些人能干,比如能抓住机会,这就是好的一面。现在大家谈资本原罪比较多,其实在资本积累时期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我们应该尊重历史,考虑当时的情况。

  至于富豪是不是要做很多其他的事情来尽自己的社会责任,比如投身慈善事业,张朝阳觉得那完全是个人的选择。我们已经建立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意识,那么就意味着财产所有者有支配财产的完全权利。一个企业家能够为经济作贡献,创造就业机会,纳税,这才是他的本分。如果不专心做这些,有了钱去捐献,那只是小的贡献。

  王石:钱多不是好事

  王石于1983年到深圳自组万科公司,任万科集团董事长,个人财富600万元人民币。

  王石说:“我是富人不是富豪,其中一个原因是,名利这两个东西,是鱼与熊掌不

  能兼得的关系。财富有其魅力,但绝不是每个人都贪图它。我没有关于财富的困惑,我对它的态度很明朗,但我有恐惧感。钱多不是好事,一些人因此家败人亡、孩子变成纨绔子弟,这个印象在我的头脑里太深刻了。人生最重要的是活得精彩,不在于拥有多少钱。”

  支招督促富人“慈善”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陈如对富人“不慈善”问题颇有研究。他认为,南京乃至国内的富豪之所以“不慈善”,主要因为中国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还处于萌芽状态,不够成熟,也就是目前中国的募捐事业还在靠政府来“强制执行”,而主持募捐事业的民间组织在这方面的力量还非常薄弱,因此人们对募捐还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心理承受能力也比较差。

  而在西方国家,其经济往往比较发达,第三部门(即民间组织)在推进社会发展中的力量比较强,也就是说“市民社会”的力量也比较强大,人们往往自发进行各种形式的募捐。当然,目前企业家或个人在这方面的意识淡漠,应该还是最关键的原因。

  因此,在中国目前这种经济尚不够发达、第三部门力量不够强大的形势下,募捐事业还应该暂时由政府和法制来“强制执行”,尤其对那些赢利的大企业,更应由各地方自行出台各种法规来强制募捐。比如,可将募捐事业作一个五年或十年的长期规划,更应将募捐事业的主体进行整合,目前有政府、有民间组织,一片混乱,应分类并统一管理。

  其次,可通过各项激励措施来调动人们的募捐积极性,如给予荣誉方面的称号,或政策方面的扶持。同时,还可将募捐的形式通过调控的手段进行多样化,以最大程度地引起人们对募捐的兴趣。

  此外,目前很多人或企业家对募捐机构的信任度还不够,所以募捐机构应将募捐情况透明化、公开化,让募捐者能亲眼看到自己的“收益”,这也是其中最关键的原因。

  链接:捐赠的税务优惠政策(节选)

  1.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税务部门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税前扣除。

  2.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赢利性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可全额扣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向中国绿化基金会捐赠,用于营造生态公益林、防沙治沙、防止水土流失以及绿化宣传教育、救济贫困山区公益性事业的,企业纳税人可按税法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

  4.向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捐助,用于帮贫扶贫、帮孤助残、抢险救灾、支教扫盲、打黄扫非、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保险事业,其捐助人可按税法规定按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

  5.社会企业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部分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企业捐赠额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税前全额扣除。个人所得税未超出应纳额的30%,也可全额扣除。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徐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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