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航班延误不得占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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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23 生活报 | ||||||||
据新华社电今后,对严重扰乱民航运输生产秩序的人员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止以拒绝下机等方式处理航班延误纠纷。这是近日由民航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运行的通告》中规定的。通告强调,航班延误时,旅客应当以合法手段,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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