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严打校园幼儿园劫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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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23 生活报 | ||||||||
据新华社电 发生在校园、幼儿园等公共场所的抢劫、杀人等案件,成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关注的重点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对全国法院2005年工作重点提出要求。曹建明强调,要把盗窃、抢夺、抢劫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校园、幼儿园等公共场所的抢劫、杀人等案件的审判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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