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一男子要卖肾还债 律师:不允许买卖人体器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28 东南早报

  律师说法:不允许买卖人体器官

  早报讯 (记者陈远平 实习记者陈薇)“我要卖肾还债!”昨日,南安黄先生打进早报热线,称其欠了7万元,想卖肾还债。

  “这段时间我总是睡不着,实在没有办法了!”黄先生在电话里不禁哽咽,记者委婉
劝他放弃这个念头,但他连连说:“家庭困难,出于无奈啊……”

  负债累累只能卖肾

  “要是有别的法子,我也不会想到要卖自己的肾。”黄先生称。

  几年前因为结婚以及新房建设需要用钱,黄先生向干哥借了十几万元。原本想靠夫妻俩的工资,还有母亲做生意的收入慢慢还清这笔钱。

  不料,这两年来他与当护士的妻子情感出现了问题,现已分居两地。目前,黄先生月收入1100元左右,每月负担子女抚养费500元、老人赡养费200元,扣除一番已所剩不多。

  “几年前,我有一个朋友得了肾衰竭,为了换肾曾在网上发布买肾的消息,回应者很多,所以现在我就想到卖肾还钱。”

  医院:禁止买卖器官

  泉州市第一医院泌尿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师说,医院禁止自由买卖器官。这位医师说,这家医院为患者换过肾,但医院的肾源不向社会公开。

  泉州市卫生局医政科有关工作人员说,目前不允许买卖器官。

  律师:法律上不允许

  泉秀律师事务所肖律师说,买卖人体器官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对此也没有违法或不违法的界定。

  肖律师认为,肾是人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法律保护,身体器官作为人格利益的体现,是人格权的客体,因此不具有财产性,不能作为物来交易。

  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器官买卖虽没明确规定,但法律的根本前提是不与社会公共道德相违背,私售人体器官不仅有违道德,而且于法不容。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联想收购IBM PC业务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中外乒乓球明星对抗赛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