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临近给马虎考生提个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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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1:10 沈阳晚报 |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加考将于2005年1月15日、16日开考。仍有一些考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自己的证件丢失,眼看快考试了,很着急,却不知道怎样补办。12月17日,记者向沈阳市招考办自考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咨询了证件补办等事宜,以方便自考考生咨询。 新准考证
丢失怎么办? 据介绍,自考考生新准考证丢失,应持居民身份证,到自考报名所在区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新准考证补办手续。 考试持补办手续 还要带上身份证 据介绍,自学考试因新准考证丢失,补办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考试结束后应及时与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联系补办新准考证。 不明白就打 自考办电话 沈阳市招考办将市招考办自考处电话以及沈阳市各区(县)招考办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公布如下:沈阳市招考办:22700621;和平区招考办:23260481;沈河区招考办:24133522;大东区招考办:88503204;皇姑区招考办:86275390;新民市招考办:87853413;辽中县招考办:87882207;于洪区招考办:25833105;东陵区招考办:24225465;苏家屯招考办:89815861;新城子招考办:89862727;法库县招考办:87122974;康平县招考办:87344934。本报记者刘佳实习生赵宇记者电话:810116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