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绝缘”拆迁维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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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1:1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原则上不先予执行。 曹建明强调:“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中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依法解决工程建设和工商企业中侵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
另讯曹建明17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把盗窃、抢夺、抢劫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校园、幼儿园等公共场所的抢劫、杀人等案件的审判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