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我国将再次降低进口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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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1:3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将由10.4%降低至9.9%,涉及降税的共900多个税目。2005年是我国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较大幅度降税的最后一年,此后,按入世承诺需降税的税目数将大为减少。 据了解,2005年农产品平均税率将由15.6%降低到15.3%;工业品平均税率将由9.5%
2005年我国将对200多种进口商品实行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对小麦、豆油等10种农产品和磷酸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对冻鸡、啤酒、摄像机等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复合税。 2005年,根据《曼谷协定》、中国-东盟“早期收获”降税安排、中国-巴基斯坦优惠关税安排、中国-泰国-新加坡果蔬零关税安排、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等自贸区协定和关税互惠协定,我国将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部分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定税率。我国还将对原产于老挝、柬埔寨、缅甸、孟加拉国、非洲部分国家等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