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强调: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2:00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昨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原则上不先予执行。 曹建明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杀人、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等有组织犯罪和多发性犯罪。要把盗窃、抢夺、抢劫案件,特别是发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