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务员考核奖励向基层倾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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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2:5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靖)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获悉,国家人事部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公务员能力和绩效考核的意见,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简便易行的考核评价体系。 明年人事部将指导建立国家级公务员考试录用科研基地,加强考录基础科研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对各地检查清理违规进人工作的指导力度,制定出台公务员考试违纪处理
市人事局日前发布文件,正式下发《关于2004年度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要统一对本市公务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以“群众认可”为重点,按照岗位职责、业务标准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在年度考核评优和行政奖励工作中,坚持向工作在第一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基层公务员队伍倾斜。按照通知规定,在本次考核中受到各种行政奖励的人员的奖金计算标准是:嘉奖人员为本人年工资的10%;记三等功人员为15%;记二等功人员为25%;记一等功人员为35%;授予荣誉称号人员为45%。 网络编辑:康琪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