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经济普查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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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4:2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平阳)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了解到,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的企业事业组织,除给予警告外,还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经济普查对象如果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或者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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