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554天终得无罪判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5:41 扬子晚报 | ||||||||
今年10月15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宣布孙孝文无罪释放,但此前,53岁的孙孝文已经在监狱里度过了一年多,他所承包的涞水县建筑公司野三坡分公司,也造成5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去年1月6日傍晚,全副武装的警察突然从孙孝文承包的建筑公司驻地财务室内“搜出”一枝猎枪和两枝气枪。孙孝文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在法庭上,孙孝文辩称,这三枝枪是公安局遗留下来的。涞水县白涧公安分局曾租该公司的办公楼办公,搬走后遗留下了这几枝缴获的枪。但是,孙孝文最后还是被判有期徒刑3年。今年10月,入狱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