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政府财政支出预算草案应向社会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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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5:51 南方周末 | ||||||||
作者:岳建国 2004年即将结束,又到各级政府制定下一年财政支出预算的时候了。据12月10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市财政局12月9日提交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审议的明年财政支出预算报告(草案),其中净是与市民相关的事项,如大力压缩会议费、差旅费等,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加大教育、卫生等重点事业支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投入……
努力将税款花到与市民相关的事项上,这当然是个进步,但在笔者看来,北京市财政局还有一个更重要、更关键的工作需要马上去做,这就是在媒体上公布该草案的所有内容,让它们全部接受“阳光政府”这个现代行政理念的照耀,让普通老百姓在开眼界的同时实现自己的知情权。 笔者之所以提出这样建议,首先是因为政府在预算上也会犯错误。因我国1994年正式生效的《预算法》中没有对怎么细化预算项目提出具体要求,所以不少地方政府的下年财政支出预算大都很简单。笔者曾见过一份只有三页的预算报告,其中只有工业、农业、教育等几大项支出的总数,这样的预算怎能起到具体的约束作用?去年,广东省财政厅向人大提交的2004年预算报告,仅省级部门预算草案就厚达540页,但也难如人意!至于国家审计署在中央部级机关财政预算和决算中查出来的巨大漏洞,就更能说明这个问题了。 其次,目前的政府预算把关制度也有不少漏洞。政府财政支出预算的现有程序是:财政部门先自己制定,形成草案后交人大财经委审查,最后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经上级备案后正式实施。人民代表大会虽然是在代表公众进行审查,但最初能看到草案的只是很少几个代表,他们的初审不能代表全体代表;更重要的是,在全体代表大会期间,审查预算草案只是许多议程中的一个,大多数代表又基本上不具有预算专业知识,当他们第一次听到预算报告、且第二天就要对其进行表决时,根本没有仔细研究、调查、核对、分析的时间,只好稀里糊涂地举手同意,这种表决结果难以代表全体公众的真正意愿。 面对这种情况,政府财政部门就应该在提交人大前向社会公布预算草案,一是让代表提前知道,二是让全体公众知道,利用这种办法广泛倾听民意。对于一般公众来说,他们是政府财政的来源,他们的钱将花到哪里去,花得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他们应该知道,也有权对预算过程是否违法进行监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公众下年对政府能否严格执行预算的监督就无从谈起。总之,将一般公众长期排除在财政预算制定、通过、执行这个过程之外的现象,是不符合政务公开原则的,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