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兔”侵权案出版社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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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6:5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范红萍)由于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彼得兔”系列丛书使用了“兔子小跑图”商标作为标识,该商标所有权人英国沃恩公司向工商机关投诉,西城工商分局作出“没收库存两万余册图书,罚款35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社科出版社遂将西城工商分局告上法院。昨天下午,市一中院一审判决维持了西城工商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彼得兔系列》丛书。出版社在这四本书的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英国沃恩公司经批准已经取得“兔子小跑图”的商标专用权,应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理。社科出版社在其出版发行的《彼得兔系列》丛书的显著位置反复、多次标注“兔子小跑图”商标,显然作为商标使用,已构成侵权。 网络编辑:张宁 王伯昭未能推翻“误伤说” “水木年华”索赔50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