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增城果场疯狂制造冰毒近两吨 7名嫌犯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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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6:57 南方都市报 | ||||||||
增城市一个乡村果场内,不法分子疯狂制造出1900多公斤冰毒!同时,公安部门还在涉案地点发现枪弹等物,7名嫌犯近日被增城市检察院批捕。根据法律,制造冰毒50克以上的,可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增城市检察院昨日公布,今年11月6日晚上8时许,增城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民警根据多次侦查发现,在增城市朱村街三角村水背果场内,有人可能在非法制造毒品。遂立即组织
11月15日上午11时许,刑警三中队经侦查布控后调集大批警力对该果场秘密进行围捕,当场抓获涉嫌制造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卢×衡、卢×强等7人,缴获涉案车辆2辆,五九式手枪1支、子弹6发;同时在果场仓库内缴获冰毒53公斤,在工棚内缴获棕色液体冰毒1892.4公斤(经检验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及麻黄素、红磷等制毒原料和发电机等制毒工具。 据审查,今年10月下旬,嫌犯卢×衡等人经过商量和策划,决定制造毒品,并先后纠集了嫌犯卢×强等人窜到增城市朱村街上述果场,运来3吨麻黄素、7.5吨碘等原料及反应斧等工具。从11月11日开始,由7名嫌犯轮流“值班”制造冰毒 12月9日,增城市检察院接到增城市公安局移送呈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卢×衡、卢×强等7人制造毒品一案,经得力干警按从重从快的方针审查,于12月15日依法对上述7名嫌犯作出批捕决定。(作者: 张斌 罗聪 刘剑云) 【相关链接】 制50克冰毒可判15年 办案检察官称,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今年4月20日公布的相关问题解释规定,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的,可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没财产,而该案涉毒数量达1900多公斤,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