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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警惕高息诱饵下的非法集资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7:12 北京青年报

  作者:梁书斌

  一个时期以来,哈尔滨一些群众受非法集资者高额回报的诱惑,以为天上掉下了“馅饼”,纷纷进行投资,结果血本无归。警方对非法集资犯罪进行了坚决打击,遏制了其发展蔓延的势头。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觉,谨慎投资,不要受高利息的诱饵所蒙骗,跳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佳木斯人朱春艳下岗后来哈尔滨经商,在香坊区租了办公室,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了“坤坦高新技术开发公司”。为筹集投资款,朱春艳等人以开发“月见草油”、“草坪”项目的名义,以月利息7%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集资8000万元,除投入上述两个项目400多万元外,其余款项下落不明。案发后,朱春艳携千万巨款潜逃,在绥芬河落网。

  分析哈尔滨警方近两年侦破的30多起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最少的800余万元,多的数千万元。犯罪嫌疑人大都是社会无业人员,文化水平低。他们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一旦失去后续的资金支持,便携所骗巨款逃之夭夭。

  非法集资犯罪为何频频发案?一是不法之徒诈骗。他们采取虚假注册公司等手段,虚拟高回报项目,伪造合作协议,进行非法集资。二是利益驱动。不法之徒抛出高额回报的诱饵,迎合了一些人的高得益心理,众多群众在只交少量钱款就能利滚利、利率比银行高出若干倍的非法集资出现时,纷纷跳进犯罪分子设计好的陷阱内。三是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审查不严,导致犯罪分子使用虚假验资报告注册登记,成立了“合法”公司。

  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由于非法集资远远超出法定利率,诱使部分储户提走在银行的储蓄,转存到非法集资者那里,削弱了银行的筹资能力。非法集资还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参加集资的群众,大多缺乏起码的理财常识。有的将几十年的积蓄全部投进去,有的将房子卖掉,甚至有的把亲人车祸死亡后的赔款也投了进去。更有甚者,不少人还把亲朋好友拉进来共同“致富”。犯罪分子携款潜逃,给集资者不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

  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整个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一旦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风波,就会殃及整个社会。非法集资活动使大量银行存款和社会闲散资金流失,游离于金融机构体外运转,脱离监控,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会形成局部金融风险,影响经济社会秩序。

  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迫切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工商等部门亟须强化责任意识,堵塞管理漏洞,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同时,猖獗的非法集资活动也反映出广大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亟待加强。只有让他们认清非法集资行为的本质和危害,并对违规违法现象予以自觉的识别和抵制,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才能使非法集资行为失去存在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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