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有误大喜转大悲 电视开"玩笑"赔偿误工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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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20:18 浙江在线 | ||||||||
秦先生从电视上看见,自己买的彩票中了二等奖。可后来发现,电视与他开了一个“玩笑”。他把电视传媒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本市静安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该电视传媒公司支付秦先生误工费、交通费和通信费3000元。 3月30日,秦先生购买了第362、363、364期幸运37福利彩票。4月2日22:50分东方卫视将360期开奖录像,当作当天的第363期开奖录像播放。而秦先生一直盯着电视银屏兑奖,
9月15日,秦先生又向静安法院起诉,要求电视传媒公司赔偿各类损失1.5万余元。电视传媒不负责任,自己空欢喜一场对自己精神和经济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秦先生向法院提供电话充值卡发票1000元,证明为投诉打电话、发传真花去的通信费,聘请律师费用500元,4个月没有去上班损失4000元等费用单据。 电视传媒公司则称,当时播出开奖节目时,未表明是第363期中奖情况,并在播出后半小时,以滚动字幕形式播出了第363期中奖号码。作为自己未在4月2日播出当日的开奖实况,并未侵害任何人的利益。秦先生本来就没有中奖,他所说各种损失是自身主观上的认识错误造成的,与电视传媒公司没有法律上、事实上的联系和因果关系,要求驳回秦先生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作为新闻媒体,其“一举一动”备受社会关注,涉及到千家万户彩民的个人利益。 电视传媒公司错将360期开奖录像,当作363期开奖录像播放,不仅影响了自身的形象,也给个别观众心理伤害造成一定后果,正如秦先生经历了大喜到大悲的巨大心理落差。遂作出以上判决。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李鸿光杨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