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雇小学生贴小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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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1:31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晓路来源: 本报讯 (记者赵晓路 通讯员李晓明)昨天早晨,一个被“雇佣”贴小广告的小学生被古城派出所移交给城管部门。 早晨6点多,13岁的张某在站牌下贴小广告时被派出所民警查到。当问到是谁让他发的
城管部门说,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14岁以下的孩子免予处罚。发小广告者想利用这一点钻空子,他们将使用小广告警示系统通知雇人者到分队接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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