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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嘴啄瞎眼 鹤主要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2:12 桂龙新闻网-北海日报

  本报讯北海市农村一五龄童被一只野生鸟的利嘴啄残左眼,野生鸟主人却不肯赔偿。日前,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这名失去了左眼的孩子打赢了官司。

  两年前的一天下午,活泼可爱的5岁幼童小李富在其祖父门前高高兴兴地玩耍,其祖父的朋友陈老汉带了一只长嘴野生鸟“了鹤”前来串门,并叫小李富来看鸟,谁知道了鹤突然跃起,尖锐的利嘴正好啄中小李富的左眼,使小李富永远失去了左眼,构成八级伤残。李富
父母都是老实巴交、收入低微的农民,为治疗小李富的眼睛,不得不四处借贷,但事发后陈老汉多方推托不予赔偿,小李富的叔叔为此还和陈老汉的弟弟发生争执、斗殴。小李富的父母于2004年5月向县法院起诉索赔,结果却是被认为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被驳回诉讼请求。小李富的父母,拿着败诉的一审判决书,欲哭无泪,一筹莫展。

  市法律援助中心得知后第一时间即为小李富提供法律援助,为其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市中院组成合议庭的三名法官,认真谨慎、明察秋毫,最终依法判决陈老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1821.96元给小李富,以法律维护了小李富的合法权益。(沈毅远)

  责编:劳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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