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现场解答户籍问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2:4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钟丹丹/通讯员/徐建峰/林祥彪 本报讯 昨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会在五一广场开展“社区民警与您心连心”活动,现场解答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政策。 领养的孩子户口怎么办
吴先生:养女今年已7岁了,可是因为户口一直没有办下来,怎么办? 公安局:抱养来的孩子凡在1992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办理户口时,必须具备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才能办理。 身份证出生年月错了怎么改 陈先生:我身份证出生年月有错,可以改吗? 社区警务指导处:今年下半年,福州市公安机关将会对居民身份证的重、错号进行清理、纠正。根据规定,更正出生年月日,必须凭本人申请报告、单位人事部门查阅一贯档案证明、招工(入伍)登记表,以及调资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学籍卡或者记载出生日期的一贯有效历史证件、户口簿,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未满18周岁的人员可由父母申请报告,并提供父母结婚证。同时,还要提供居民的原始户籍档案证明。 户口挂靠亲戚家可以吗 王女士:我现在福州常住,能不能将户口迁入亲戚家庭户挂靠? 社区警务指导处:在福州市区常住户口居民,符合以下四种情况的,都允许将户口迁入亲戚家庭挂靠。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本市亲戚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户口在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户内,因本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办事不便,本人提出申请迁出,且本市亲戚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户口在人才市场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挂靠,其亲戚同意将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本市接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高中毕业生、引资引智的人才,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本市亲戚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