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考虑出台政策让民众参与政府规章制订过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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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2:54 现代金报 | ||||||||
金报讯 从昨天开始,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百姓“考官”,对我省39个部门和11个市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投票和点评。那么,百姓更为关心的政府规章的制订过程,何时能让老百姓参与和了解呢? 记者昨天从省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有关方面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订相关方案,方便群众参与。有关专家指出,如果决策过程本身能融入更多民主因素,此类行政规章相对于
公众参与立法有先例 记者注意到,在我省,百姓参与人大立法已有先例。比如今年11月上旬,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决定向百姓公开征求立法建议。截至11月30日,法工委已经收到来信225件以及一大批电子邮件等,提出的立法建议逾400项,内容涉及道路交通、环保、医疗卫生、劳动社会保障等等方面。 而且,省人大此前也就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养老保险、城市房屋拆迁等重要立法事项,采取报纸登载、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 要给百姓充分考虑时间 与省人大的活跃相比,省政府在制订政府规章时就显得“沉闷”了很多,百姓鲜有参与政府规章制订的机会。对此,省政协委员朱新力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一份提案中提出,政府规章制订的公众参与程序仍需作具体完善。 比如采用相对广泛的通告形式,朱新力认为,起草地方行政规章的机关应主动发送征求意见通告,给公众合理的时间熟悉规章草案(通常以30一60天为宜),提出建议。政府机关应当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无论接受还是不接受,相关理由都应向社会公布。 两种方式正在谋划完善 在昨天的采访中,省政府法制办也认为,限于各方面条件限制,社会公众参与本省规章制定工作还不很充分,尤其是通过立法听证、媒体登载形式征询意见的工作尚未有效展开。不过,这种“僵局”将很快会被打破。 省政府法制办表示,他们将参照朱新力委员的建议,同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关于媒体登载、听证等公众参与建章立制的具体设想,尽快从制度上、程序上对重要规章项目登报征求民意、重要立法事项举行听证作出规范并予以实施。 记者 岳德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