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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挪用200余万 居委会小出纳竟是大蛀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3:31 重庆晨报

  本报讯(阳学智沈义刘健黄春玲)被群众称为“老鼠吞牛”的小出纳———涪陵区荔枝办事处稻香居委会出纳员张文钊7个月时间就挪用资金200余万元。12月15日,涪陵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将张文钊依法提起公诉,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追缴尚未退出的赃款145万元和违法所得的8万元。

  包工头设计套住他

  涪陵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张文钊在掌管居委会200余万元集体资金后,于2003年9月认识了当地建筑包工头余某。于是,余某经常殷情地请张文钊到餐馆吃饭,坐茶楼喝茶,洗脚泡吧,到娱乐场所玩乐……一个多月时间,他俩便成了“知心朋友”。

  自此,张文钊和余某密谋“借款”搞房地产开发开始。由张文钊“借”出单位的200万元资金给余某搞房地产开发,余某承诺给张文钊一笔“好处费”。达成一致“协议”后,他俩到街道私刻了稻香居委会的财务专用章和会计私章。

  私下交易206万元

  2003年10月,张文钊与余某的“私下交易”启动。张文钊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一次又一次将单位的资金挪出;直至2004年5月,仅7个月时间,张文钊九次从银行用伪造的票据骗出稻香居委会的资金206万元,全部“借”给余某;而余某的报答就是给张文钊“好处费”8万元。

  一审被判8年

  今年6月,张文钊挪用资金案发。在案发前,他从余某处要回资金22万元,案发后警方追回赃款22.7万余元和价值人民币16万元的奥迪车一部。目前仍有145.3万元资金未能追回。张文钊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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