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领导牌”影响招投标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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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6:0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若乔实习生王冕)记者昨日获悉,为了加强对我省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省纪委日前出台了《四川省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规定》规定,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友或者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便利条件,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为本人或其他组织个人谋私
《规定》规定,项目审批部门以授意、打招呼、递条子、下发带歧视性文件、不拨付资金、不办理相关批文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向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代建机构和投标人的;在招标期间,评标人员私下联系投标人的;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的请求、请托,为其说情、谋取私利的;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组织或个人说情、谋取私利等均属招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均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