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收送“红包”者 先免职再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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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6: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两节”将至,福建省委反腐败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许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违者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通知还要求: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许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许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不许接受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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